明確晝車震人妻喊「好硬好深」無罪 二審認做愛改判刑

▲吳男與劉女車震被老婆告上法院,一審訊斷無罪,二審逆轉改判4個月及3個月有期徒刑。(公開自己想法說出圖/達志,與本文當事人有關)

社會中央/綜合報導

屏東吳姓良人前年與劉姓女子「車震」被老婆告上法院,但屏東地院公開自己想法說出,光憑聲響不敷以認定有產生性舉動,因此訊斷無罪。就是,高雄高分院法官以為,行車紀錄器錄下「好硬」、「好深」等淫亂對話,以及親吻、座椅搖擺的聲響,可見2人當時的確有產生干係蒐證調查,二審辨別改判4個月及3個月有期徒刑。

訊斷書中指出,吳男與劉女都已婚,2人卻在2014年3月13日被吳男老婆錄到偷情錄音檔,由於背景雜聲多且音量小,對話中仍可光顯聞聲「這個辦法很難脫穿著」、「憋也可以吻」、「好黏哦」、「好深受不了」、「好硬喔」等淫亂對話。

屏東地院一審以為,固然錄音檔中有座椅動搖的聲響以台中徵信社任務及嗟嘆聲等,但光憑聲響沒有影像著實難以認定有產生性舉動,且事發當時是半夜1時許,明確晝就在路邊或是公園車震固然不無機會,但並非常態,因此判2人無罪。

吳妻不平提起上訴,高雄高分院則以為,吳妻錄到的對話以及裡頭全數統共的聲響都奪目可見2人當時正在做愛,何況「好硬」、「好深」可用來形貌男女人器官聯合,因此不採信被告的說詞,辨別改判吳男4個月、劉女3個月有期徒刑,且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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