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假借推拿指姦 竟對她姊稱呼:就是要如許修行

▲新北市一名良人假借推拿名義,對一名女子指姦下體得逞,過後竟稱:就是要如許修行。(圖/公開自己想法說出圖)

社會中央/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陳姓良人,4年前在一所國論壇中傳授靜坐課程,他得知一名女學員的妹妹以此之原故車禍招致雙腿無力難以久站,誆稱可贊助醫治推拿。不意陳男掉臂女學員就在一旁,竟然以手指強迫性交她妹妹3下,乃至還說出「就是要如許修行」等話。法院依利用權勢性交及違背《醫師法》等罪判處陳男1年10月定讞。

法院訊斷指出,66歲的陳男本來在新北市一所國中傳授靜坐,2011年認識女學員並還幫她媽媽看風水,而因此結識她妹妹「小玉」(化名)。陳男得知小玉以此之原故出車禍招致雙腿無力而無法久站,誆稱可以贊助推拿醫治,便到女學員的住處房間幫小玉推拿。

陳男捏詞要贊助舒緩小玉下肢痠痛等症狀,得按壓會陰穴,指示小玉躺平後,竟掉臂女學員還在一旁,褪去小玉的長褲和內合法徵信社褲,以手指強迫性交她下體3下得逞,過後還對女學員說「妳看,她都沒有以為」、「她身材內裡有東西」、「就是要如許修行徵信社」等話語,還在小玉的身上比劃幾下。

過後小玉愈想愈不對勁,將此事陳訴家人,遭抵家人大聲斥責後才驚覺本身遭到強迫性交,因此對陳男提出強迫性交陳訴,並提出民事求償300萬元新台幣。陳男辯稱是以此之原故幫小玉指壓會陰穴,手指才會伸入因到;法院審理後依利用權勢性交及違背《醫師法》等罪,判處1年10個月徒刑定讞;民事單方面,高院判處陳男得補償小玉60萬元新台幣,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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