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一夜情「被弄痛」 女認男方太粗魯告強迫性交

▲有女子和良人產生一夜情後,因不滿對方太粗魯弄痛她,過後她告對方強迫性交。(圖/公開自己想法說出圖,台灣記者朋友周宸亘攝)

社會中央/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良人,日前萬華區的誠品書店走走時,搭訕市場調查了一名和他差不多年齡的女生,之後兩人看對眼了,不但共吃晚上用的餐點還底盤式追蹤器到旅店產生一夜情,隔月兩人也依樣畫葫蘆,不意過後女方卻告男方強迫性交,理由竟是「對方不敷名流還弄痛我」。檢方認定這與一樣平常常理不符,予以男方不告狀誇獎鼓勵。

檢方調查發明,本年寒假時期,40歲的陳姓良人和控告強迫性交的女子,先後前去西門的誠品書店選書和看書。陳男事前觀察了女子一陣子後,主動找話題搭訕對方,2人因此聊了起來。閒說一陣之後相互互有好感,陳男邀約女方共進晚上用的餐點,女方容許,吃飯後還到附近旅店產生一夜情,早晨共用早餐後才各自離開。

一個月後,陳男又邀約女子共進晚上用的餐點,之後又產生一夜情,隔天一同用完早餐後才離開。但過後女子提告陳男人侵,她以為陳男在床上「不敷名流、溫和」,總是「太粗魯、弄痛我」,完整絕對掉臂她的感覺,因此向警方報案。

檢方過後根據女子陳訴2人當時嘿咻的進程,婚姻以為其互動和體現的局勢,不符遭到強迫性交後的回聲,因此予以陳男不告狀誇獎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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