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友人打籃球 少女被混酒灌醉輪暴

▲一名國中少女慘遭友人灌醉輪暴性侵得逞。(圖/示打算,台灣記者朋友周宸亘攝)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國中少女,日前陪同友人到球場打籃球,期間有人去買酒同樂,少女遭到灌酒而醉倒,其中2名少年見有機可趁,輪流性侵得逞。事後少女在媽媽陪同下報警提告,法院判決2少年和其父母得連帶賠償共44萬徵信元給被害少女和其母論壇親。

法院判決指出,去年11月底當時年僅13歲的被害少女,和15歲的郭姓和陳姓少年等人一同到籃球場打球,期間有其他人去買酒,之後一群人飲酒同樂。少女因不勝酒力而狂吐,郭和陳提議到張姓少年的家中休息。3人到了張姓少年家中之後,郭和陳卻拿了張家中的威士忌等酒類繼續讓少女喝,最後少女醉倒,遭郭和陳性侵得逞。

當天晚上少女因沒回家,媽媽找不到人最後報警處理;直到隔天少女返回家中,她才說出遭到性侵一事,媽媽聽了憤而提告。日前新北地院認定郭姓和陳姓少年均觸犯乘機性交罪,諭令交付保護管束。

民事片面,法官審酌郭父開計程車為業,平均月收入2萬多元,郭母在早餐店工作,月薪僅1萬多元;陳姓少先生變心年的媽媽則在美髮店工作,月收入也是2萬多元,全部收入均不高,最後判決郭姓少年和其父媽媽、陳姓少年及其母應各賠償少女15萬元、少女媽媽7萬元,總共4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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