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有身消耗 他偷吃女同事傳LINE「明後天也要」

▲圖為公開自己想法說出照,有關本案。(圖/台灣記者朋友李鍾泉攝)

社會中央/台北報導

曾姓女子2013年10月生下女兒後,隔年3月發明林姓丈夫與黃抓姦姓女同事有染,提告求償70萬元新台幣;台北地院法官根據林、黃2人LINE訊息的翻照相片、行車紀錄器對話,認定黃女粉碎曾女家庭,判賠20萬。

訊斷指出,林男、曾女2012年10月間完婚,2014年3徵信社保舉月曾女發明丈夫與黃女以行動電話通訊appLINE的互相欣賞對話,且行車紀錄器也錄到,林男公然承認自2013年10月與黃女在一起。2人分家後,已於本年5月30日離婚。

根據LINE訊息的翻照相片,林、黃2人對話包羅,「黃:本日明顯偷抱了」、「林:來日誥日也要、後天也要」、「黃:我是狐狸精」、「林:妳讓人有想像空間」;行車紀錄器對話則包羅,「林:我在公司好想抱妳喔、還想吻你」、「林:我想要你」、「黃:你想要我什麼」、「林:你的人」、「黃:我不要,上床你就要對我認真任了」、「黃:那我就要乖乖依照徵信社走了,你手啊很風俗放在我的胸部上面」、「林:愛好啊」。

法官以為,黃女確有陵犯曾女家庭生存圓滿及夫婦權之侵權舉動,應補償曾女精力侵害20萬元新台幣,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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