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控命理師「催眠強迫性交」 法官查出她無力反抗原形

雲林徵信社▲圖為公開自己想法說出照,有關本案。(圖/台灣記者朋友黃克翔攝)

社會中央/綜合報導

一名從事八大行業的女子控告蕭姓命理師利用催眠之際強迫性交,新北地院法官審理發明,蕭男根本不會催眠,當時女子認識甦醒,並非無法依從,無法證實蕭男有欺凌性交或乘機性交之犯意,因此訊斷無罪,全案可上訴。

訊斷指出,女子控告,2007年6月某日它到蕭男的命相館算命,蕭男稱她遭「豬哥神」、「狐仙」、「不明良人」等鬼怪纏身,須至龍山寺祭拜,接著又到女子板橋住處查抓姦看,在「催眠」進程中還說2人是「宿世伉儷」,她遇人不淑是以此之原故下體處有問題,須以密宗方法去除,並指蕭男以詐術對她欺凌性交得逞,過後她見告男友並報警處理。

蕭男則辯稱,他只通姦罪是順應女方要求,根本就不會催眠,為吹捧本身的本領才以念咒方法對女子「催眠」2次,厥後2人聊地利,他把持不住而與對方產生性舉動,聲明雙方是合意性交。過後蕭男還傳簡訊給對方,以為他不敷格當教師為人解惑,以此之原故「受不了勾引」,決定終了奇跡,並但願女子離開旅店過正常生存。

法官以為,女子案發後尚能非常清楚明白想當年其與被告產生性舉動的進程,並能指出蕭男有向她見告身上痣的部位等細節,顯見她的確認識光顯,未陷於催眠形態,女子自認當時無力反抗,機會與她服用搖頭、安息藥的風俗有關。

別的,法官不打掃女子是以此之原故反叛男友而有品行上的惡行感,加上與男友背面吵架,案發後有急性精神上受到擠壓回聲及服用安息藥物過量自殺拯救濟等情況,難以證實遭蕭男人侵,因此訊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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