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女兒和我不像!妻和2男通姦產女 男幫別人養兒童10年

▲新北市一名流父發明2個女兒長得不像本身,詰問之下老婆坦承小女兒是和同事一夜情後有身所生,但回絕透露大女兒生父。(圖/公開自己想法說出圖,圖中人物非當事人,台灣記者朋友黃克翔攝)

社會中央/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工程師和老婆婚後育有2個女兒,但依照年齡增長,發明11歲和10歲的女兒長得完整絕對不像本身,便在客歲5月私下驗DNA。檢查測驗結果如同良人所猜疑的,2個女兒都不是親骨免費婚姻法律諮詢專線肉,他憤而詰責老婆,女方坦承小女兒是和男同事一夜情後有身生下,至於大女兒是誰的骨血,老婆回絕透露。

賴姓良人公開自己想法說出,她和許姓老婆在2003年完婚,婚後育有2名女兒。只是2個女兒長大之後,他發明長相和本身完整絕對不像,猜疑老婆讓他「戴綠帽」,於是在客歲5月偷偷驗了2個女兒的DNA,公然被確認他的猜疑沒錯,2個女兒都不是他親生的。

賴男提到,本身和老婆在一起後,沒多久老婆就有身,同年3月完婚,8月產下長女,隔年11月則產下次女。只是2個女兒出生後,長女罹患糖尿病須終身注射胰島素,並有注意力短缺過動症;次女則是有弱視和輕度智能停滯。並且次女出生後,老婆卻要求離婚,但本身卻不離不棄,扶養女兒10多年到現在。

一直到客歲5月,賴男忽然驚覺2個女兒長相都不像他,私下驗了DNA之後,才發明都不是親生的。過後詰問老婆,她坦承小女兒是和公司張台中徵信姓同事一夜情有死後生下,但大女兒的生父是誰,許女卻不絕不肯透露。

賴男一怒提告旅行達人通姦,要求張男補償養育10年的費用254萬多元,別的還要求300萬元新台幣的精力補償;法官審理後以為,許女也得包袱一半的扶養費用,因此訊斷張男補償127萬元新台幣的養育費用,精力補償則僅須賠100萬元新台幣,賴男可獲227萬元新台幣,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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