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猥褻剛結婚不久女下體 噁辯:她拿口水抹內褲

▲新北市一名良人猥褻女鄰人下體,被逮後他噁稱:是她拿口水抹內褲。(圖/達志/公開自己想法說出圖)

社會中央/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婦人日前以此之原故家中遭竊,自覺運氣不佳,隔鄰開設神壇的鄰人得知此過後,對婦人誆稱可以經過推拿方法贊助消災解厄。婦人不疑有他,結果卻遭對方脫光穿著猥褻下體,進程中還討債說「如許按,為什麼都不濕?」婦人過後報警提告,但男羅東徵信社子竟辯稱「她拿口水抹內褲!」法院仍依欺凌猥褻罪判他1年徒刑。

法院訊斷指出,50多歲的陳姓良人在新北市三重區策劃宮廟,客歲2月他得知隔鄰的女鄰人家中遭竊,竟向婦人誆稱她的八字和剛結婚不久丈夫彼此不適合在一起,謀面對「錢關」、「身材關」等情況,假設要破解的話失掉他的神壇拜拜,本身則可以幫她婚姻法律推拿來消災解厄。

幾天後陳男幫婦人先容一名鐵窗師傅,到婦人家中贊助量製鐵窗,之後師傅離開後,陳男幫婦人推拿,但隨後竟脫去婦人上衣和褲子並猥褻她下體。進程中陳男還噁問「如許按,妳為什麼都不濕」,乃至還說「沒干係啦,把妳當女兒,不會瞎攪,神明都有在看。」婦人積極反抗大喊,陳男才因此罷手,過後還要她別陳訴丈夫,立刻離開。

婦人趁陳男離開之後,立刻打電話丈夫哭訴,並且報警抓人。過後陳男偵訊時辯稱,本身曾在婦人家中吐口水在地上,他猜疑是婦人拿本身的內褲抹上去,因此誣害他強迫性交。但法院不採信陳男說法,加上婦人下體真的採驗到DNA,因此依欺凌猥褻罪判處1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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