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大生酒醉後主動撲上男同硯撩撥,醒後卻告對方強迫性交她。(圖/公開自己想法說出圖,台灣記者朋友周宸亘攝)
社會中央/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林姓男大生,日前繼承同校女同硯邀約,到社團和其他社員一同喝酒說天,過後林男騎自行車載女大生回住處,雙方還相擁而眠。不意隔天早晨醒來,女方以為遭男方強迫性交憤而提告;檢警調查後,林男稱呼是女同硯本身撲下去,並無違攔截方意願,檢方末了認治罪證不敷,予以不告狀誇獎鼓勵。
檢警調查發明,客歲3月19林男和女同硯及其他社團成員,一行人在社團辦公室喝酒說天,到了破曉5時左右才終了。女方擔心此時回到宿舍恐會吵到室友,便繼承其別人發起到林男的住處蘇息,隨後並搭上他的自行車離開。
女大生酒醒之後,發明本身衣衫不整還和林男相擁而眠,猜疑恐遭對方乘隙非禮,過後向社團友人告狀後,再找林男詰責,進程中私下錄音再以此向警方提告。
檢方勘驗錄音時,聽到林男反問女方,「妳是抱在我身上睡覺,妳曉得這個情況嗎?」女大生回稱「我曉得啊,但是我…」、「但我抱著你睡覺,並沒有說你可以產生性舉動啊。」
檢方另傳喚曾和2人一同喝酒的男同硯,他證稱林男友陳訴他事發顛末;當晚女方不絕抱著林男親吻、撫摸和脫衣,不絕主動撩撥,乃至還同擠一張床;當晚林男的確有想和女方產生性干係,但對方不容許合資糾紛而只好作罷。
這名男同硯還證稱,過後曾詰責女方有主動撲向林男,女大生不否定卻稱呼「我可以選擇哪兒少法條文查詢個階段要停上去啊…」檢方以為全案無法證實林男有違背女大買賣願,全案證據不敷,予以不告狀誇獎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