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小女友打扮成熟 男不知情「床戰」被告強迫性交獲不告狀

▲巫男遭小女友提告強迫性交。(圖/台灣記者朋友黃克翔攝,公開自己想法說出圖與本文有關)

社會中央/綜合報導

台北一名物巫姓良人在線上遊戲中結識高職少女,進而在一起一年多,沒想到分離後,女方卻控告巫男在她未滿16歲前強迫性交,。台北地檢署調查時,巫男僅公然承認與少女產生1次性干係,並說以為對方已滿離親事務所16歲,查察官調查後,以為少女的確打扮較為成熟,且無其他證據佐證,今(28日)徵信將巫男不告狀。

據指出,少女因建教相助在髮廊任務,厥後在線上遊戲中認識苗栗徵信巫男,兩人在一起1年多後分離,但巫男的確常在少女任職的髮廊外倘佯,讓少女不堪其擾,因此報案。

少女控告,本身未滿16歲,對方卻反覆和她產生性舉動,本年5月,巫男發起到汽車旅店蘇息,她曾公開自己想法說出很累、不樂意產生性干係,但對方仍逼迫強迫性交得逞。

巫姓良人到案後,僅坦承和少女產生過一次性干係,並說,少女在在一起前曾說本身已滿15歲,因此以為兩人在一起1年後,女方已年滿16歲;對此,少女也坦承剛在一起時曾說本身15歲。

查察官調閱兩人去汽車旅店的監督器畫面發明,少女收支時臉色自如,乃至主動拿出皮夾給巫男付錢,與一樣平常被強迫性交後的回聲差別;加上少女的確比年紀相同女孩看起來成熟,也沒步伐提出其他證據指兩人反覆產生性干係,查察官因此以為,巫男並無與未滿16歲少女人交存心,全案依罪嫌不敷不告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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