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染愛滋嘿咻不戴套 女友氣炸怒告強迫性交

▲台中一名良人罹患愛滋病,和女友嘿咻卻不戴保險套,遭對方提告強迫性交。(圖/公開自己想法說出圖/達志影像)

社會中央/台中報導

台中市一名李姓良人在2006年罹患愛滋病,他在2014年11月結識了女友在一起,兩人產生性干係時,李男都不戴保險套。客歲3月中壢徵信女方得知李男有愛滋病,嚇得立刻抽血查抄,所幸並未熏染;之後女方心軟仍和李男在一起,但規定「肯定要帶套」;不意李男又違規,女方一怒提告,檢方依違背《人類免疫缺乏病毒熏染防治及熏染者權益包管條例》將李男告狀。

告狀書指出,李男在2014年11月結識女友「阿利」,雙方進而在一起;李男在2006年罹患愛滋病,屬於「HIV」的熏染者。但他和阿利在一起時期,均勻以1周2次的頻率產生性干係,並且都沒戴保徵信險套。

客歲3月阿利在偶然間得知李男去醫院就診,但沒聽他說什麼理由,過後詰責之下,李男才坦承本身有愛滋病。阿利一聽大吃一驚,過後立刻去醫院查抄,所幸並未遭到熏染。李男過後向阿利包管,當前肯定會戴套,阿利心軟而相繼和李男在一起。不意客歲7月,李男又沒戴套嘿咻,阿利完過後才發明,一怒到警局提告強迫性交。

檢方調查發明,2人產生性干係是合意性交,並無強迫性交問題,因此不予告狀;但檢方以為李男違背愛滋病條例,離婚日前依違背《人類免疫缺乏病毒熏染防治及熏染者權益包管條例》告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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